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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变更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价

文章作者:广州公司注册 文章来源:www.yycw.cn 发表于 2022-04-01 浏览:

 广州公司变更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价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原文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的募集已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

480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

3、 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 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 通过本公

司的直销柜台、 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和其

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公开发售。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6、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

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

7、本基金按照人民币 1.00 元的份额初始面值发售。 基金份额的

认购价格为 1.00 元/份。

8、 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

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

人民币(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

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

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

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

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

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

认为准。

9、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销

售网点(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点) 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

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

请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

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

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

简称“基金账户”)。 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销售机构

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在基

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

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1、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的账

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

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

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

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登记机构将于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日次 1 个工作日对投资人的

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

构的确认为准。

14、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按销

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

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5、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

为准。

16、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 ) 上的《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和《新疆

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

本公告将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

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

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

17、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 如本基金增加或

减少其他销售机构, 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18 、 投 资 者 如 有 任 何 问 题 , 可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40-0099 咨询,也可以拨打销售机构的客服热线咨询认购事宜。

19、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可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风险提示:

( 1)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

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

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

险, 既包括市场风险, 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

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

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百分

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 2)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

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其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

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

(3)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

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

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

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

理财方式。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

见本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21、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A/前海联合价值优选混合

C

基金代码: A: 009312 C: 009313

2、基金类别:混合型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初始份额面值:1.00 元人民币

6、 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分类方法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认购的限额

(1) 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

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

人民币(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

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售

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

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

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

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

构的确认为准。

8、 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或按基

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

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

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9、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10、募集规模: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

少于 2 亿元。

11、 直销机构

(1) 直销柜台

直销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直销业务电话:0755-82785257

直销业务传真:0755-827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

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 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站:

https://trade.qhlhfund.com/kfit/page/frame/Login.jsp, 目

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

安银行、华夏银行等支付渠道。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本基金。

12、 其他销售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法定代表人: 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电话: 021-52629999

传真: 021-62159217

联系人: 蔡宣铭

(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电话: 025-58519523

传真: 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电话: 021-20655746

联系人:郑媛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联系人:钟琛

网址:

(5)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

期四层 12-13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

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联系人:龚江江

网址:

(6)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 号岗厦皇庭中心 8 楼 DE(凯

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 0755-82880158

传真: 0755-83655518

联系人:付燚杰

(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

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陈玲

电话: 027-87006009-8015

传真: 027-87006010

(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 0755-89460500

传真: 0755-21674453

(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

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 010-60842306

传真: 010-85712195

传真: 021-52975270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701266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网址:

(1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 4006997719

传真: 010-88371180

联系人:张萌

网址: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西裙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服电话: 400-866-6618

联系人:程晨

网址:

(13)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 010-85870662

传真: 010-59200800

客服电话: 400-819-9858

联系人:王国壮

网址:

(1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 010-56580660

传真: 010-56580666

客服电话: 400-618-0707

联系人:王重阳

网址:

( 1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 88312877

传真: 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联系人:董宣

网址:

( 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39 号第一上海中心 C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 010-58845312

传真: 010-58845306

联系人:侯艳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

(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 010-83363101

传真: 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公司网站: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

(1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10-85650628

传真: 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

网址:

(20)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座21 层&28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 徐晓荣

电话: 010-58170876

传真: 010-58170800

(2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2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

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 18511290872

传真: 010-59013707

(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 塔 3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 15011386983

(2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 010-56075718

传真: 010-67767615

联系人:张喆

网址: https://www.zhixin-inv.com

(2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

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 010-59053660

传真: 010-59053700

客服电话: 010-59053660

网址:

(2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 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 021-50206002

传真: 021-50206001

(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2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

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

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 86-010-62675369

公司网址:

( 2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

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苏宁

电话: 95118

传真: 010-89189566

客服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联系人:邢锦超

( 3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邮政编码: 310000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洪宏

电话: 0571-88911818-8554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 3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兰薇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3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80359115

传真: 021-80359611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联系人:李娟

网址:

(3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 021-68596919

客服电话: 4007-006-665

联系人:高媛

网址:

(3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 021-51327185

传真: 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3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56310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刘芸

网址:

(3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网址: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 021-61101685

传真: 021-50583633

联系人:徐亮

网址: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1267 号金融服务广场 2 期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 021-2069-1935

(3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6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60167

(4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 010-83574807

(4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王超

电话: 021-38631117

传真: 021-58991896

(4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 021-20315290

传真: 0531-68889095

(4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传真: 021-52975270

(4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 021-6537-0077*249

传真: 021-5508-5991

(4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166

联系人:刘志斌

网址:

(4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 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 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曾芸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网址:

(47)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603 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 021-68889082

传真: 021-68889283

网址:

(48)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 林琼

电话: 021-60907378

传真: 021-60907397

联系人: 黄志鹏

网址:

(4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

厦 9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层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张婉婷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联系人电话: 010-86499427

联系人邮箱: zhangwanting@lczq.com

传真: 010-86499401

网址:

(5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 025-66046166 转 837

传真: 025-56663409

联系人:孙平

客户服务热线: 025-66046166

(5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 9535

公司网址:

(5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 0411-39027810

传真: 0411-39027835

客户服务热线: 4000-899-100

联系人:于秀

网址:

(5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 14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 14 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电话: 021-68595717

联系人:杨雅风

网址:

(5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电话: 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网址: jinrong.suning.com

(55)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旭阳

联系人: 宋刚

电话: 010—59403028

传真: 010—59403027

客服电话: 95055

公司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

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3、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自 2023 年 6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进行发售。基

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

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

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之

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

事宜予以公告。

14、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500 万元≤M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备注: M为基金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 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 方法:

1)对于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公

式如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其对应认购费率为 1.20%,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 /1.00=98,864.23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

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得到 98,864.23 份 A 类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

法如下: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

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 /1.00=100,050.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

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得到 100,05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 3)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5、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

机构的记录为准。

16、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1、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trade.qhlhfund.com/kfit/page/frame/Login.jsp,目

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

安银行、 华夏银行等支付渠道。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本基金。

( 1) 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

制,具体参照本公司网上交易限额提示。

( 2)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7*24 小时受理(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

工作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

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 3) 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

户手续,并通过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 400-640-0099(全国统一客户服

务电话)。

(二)直销柜台

1、个人投资者 (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

办理开户手续。)

(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c、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

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

d、出示预留银行储蓄卡并留存复印件;

e、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委托书(个人)》(如开通传真交易);

f、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g、 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h、 签署《风险提示函》 。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

户。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a、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2119200888811

开户行: 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大额支付号: 102584002215

b、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5928845910708

开户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 308584001032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

功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并需提供下列

资料:

a、 由本人签字确认的《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份;

b、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者划付的认购资金在办理认购手续时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

资金专户时);

c、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经公证的《基金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时)。

(3)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

的名称。

2)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7: 00 之前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

指定的基金直销资金专户。若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未

到达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该笔交易无效。

3)在基金募集期内,经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失败的认购申请,投

资者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

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认购申请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机构投资者(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

办理开户手续)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

登记书复印件)(相关证件在有效年检期内); 资产管理人以管理的投

资组合名义自行办理账户类业务的,需提供资产管理人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证件在有效年检期内)及监管

部门下发的关于投资 组合的批复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b、 填妥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若是开立产品户,则

需填妥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 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经办人签章; ;

c、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一式两份(原

件);

d、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直销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e、 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直销传真委托协议》 (适用于选择“传

真业务”事项) 一式两份;

f、 预留关联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包括《银行开户许可

证》、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银行开户许

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g、 法人代表的加盖机构公章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

证需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

h、 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风险提示函》 ;

i、 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j、 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k、 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

构) 》 ;

l、 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并提供相关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的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

备忘录、公司章程等受益人证明文件;

m、 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机构信息采集表》 ;

n、 加盖机构公章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o、若是产品户,还需加盖机构公章的产品备案函。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直

销资金专户,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a、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2119200888811

开户行: 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大额支付号: 102584002215

b、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5928845910708

开户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 308584001032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

成功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并需提供下列资

料:

a、 填写完整并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直销交易业

务申请表》 (原件);

b、 认购资金已划出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加盖银行受理章的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者划付的认购资金在

办理认购手续时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时);

(3)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

的名称;

2)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

指定的基金直销资金专户。若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未

到达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该笔交易无效。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投资者可以就已到账资金

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

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 其他销售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该销售

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

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决定停止基

金发售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

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

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 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

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

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

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五、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联系人: 张绍东

电话: 0755-23695990

传真: 0755-82788000

网址: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法定代表人: 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联系人: 王颛

电话: 021-52629999

(三)直销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联系人: 余伟维

电话: 0755-82785257

传真: 0755-82788000

网址:

(四) 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相关情况同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基金募

集的基本情况”的第 12 条“其他销售机构”部分。

( 五)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大厦

1506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联系人: 陈艳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7 日

电话: 0755-25129526

传真: 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 400-640-0099

网址:

( 六)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7-9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7-9

负责人:牟晋军

联系人:孙晶

经办律师:孙晶、尹就平

电话: 020-66857288-2825

传真: 020—66857289

(七)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联系人:邢向宗

经办注册会计师:邢向宗 、 罗寿华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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