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切换城市]

当前默认进入城市:广州

广州 佛山 东莞 中山 珠海 深圳

广州记账报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文章作者:广州公司注册 文章来源:www.yycw.cn 发表于 2022-04-01 浏览:

 广州记账报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现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关于加计抵减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关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二)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且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3年4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三)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总机构本级及其分支机构的合计销售额,确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三、关于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自2023年6月1日起,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规定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的规定办理相关留抵退税业务。《退(抵)税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附件)修订并重新发布(附件1)。

四、关于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适用

自2023年1月1日起,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在季度中间成立或注销而导致当期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当期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第(三)项同时废止。

五、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的增值税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规定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六、关于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适用税目

(一)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上是关于广州记账报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信息的详细说明,出自工商财税解决方案 ,有不明白地方可以咨询优业财务,优业财务乐意回答所有朋友的问题 咨询热线:13360558809 官网:www.yycw.cn


广州记账报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免费咨询热线:183-2012-8704


  • 本文标题:广州记账报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 本文链接:https://www.yycw.cn/gongshangjiejuefangan/5242.html
  • 版权声明:本文由优业财务原创,转载请注明:广州注册公司首选优业财务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广州工商注册关于就《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
    下一篇:广州免费注册公司广州南沙开建国际金融岛 标志建筑IFF永久会址动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广州公司注册推荐
    区域公司注册推荐
    广州商标注册推荐
    广州代理记账推荐
    广州工商财税推荐
    联系我们

    广州优业财务
    联系人:广州工商注册
    热线:18320128704
    官网:www.yycw.cn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天健创意园9栋4楼403-411房

    优业财务 版权所有 广州注册公司 广州工商局 网站地图 百度地图 优业集团网站地图 备案号:粤ICP备12033444号
    广州注册公司优业财务用安全网站认证